山东自考本科公安、医学类专业报考规定
【导读】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有关主考学校规定的,可向相关主考学校申请授予学士学位。有的考生想报本科的公安、医学类专业,那么大家想不想知道山东自考本科公安、医学类专业报考规定?,跟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山东自考本科公安、医学类专业报考规定
山东自考本科公安、医学类专业报考规定具体如下:
1、山东自考本科公安管理学专业报考对象限定为公安(含铁路、交通、林业、民航公安)、武装警察中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法学类、公安类专科毕业生。
2、山东自考本科护理学专业报考对象限定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对口专业专科毕业生。
3、山东自考本科中药学报考对象限定为已取得卫生类职业资格的在职人员,具有中药士、药剂士及以上技术职务,或从事中药生产、经营等工作三年(含三年)以上的在职人员中的专科毕业生。
4、山东自考本科药学专业报考对象限定为具有医学类专科以上学历的在职人员或在校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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